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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白血病 白血病(Leukemia)是造血系统的恶性肿瘤。其特征是骨髓、淋巴结等造血系统中一种或多种血细胞成分发生恶性增殖,并浸润体内各脏器组织,导致正常造血组织细胞受抑制,产生各种症状。白血病临床上常以发热、出血、贫血,肝、脾、淋巴结肿大为特点。白血病一般按自然病程和细胞幼稚程度分为急性白血病(AML)和慢性白血病(CML),按细胞类型分为粒细胞、淋巴细胞、单核细胞等类型,临床表现各有异同之处。可经中药及化疗,大部分可达缓解,也可骨髓移植治疗,一部分可长期存活甚至治愈。 病发症状:骨髓纤维化及多发性骨髓瘤、截瘫 典型临床表现为全身淋巴细胞肿大,一般质软,互不粘连;脾脏也常肿大;乏力、体重减轻、腹胀厌食为常见证状。有时偶因血常规检查,发现淋巴细胞增多而确诊。 T细胞型CLL的临床表现与B细胞型基本相似,但皮肤结节和全身性红皮病较B细胞型较多见,贫血和血小板减少出现较早。免疫球蛋白多正常,骨髓淋巴细胞核呈扭曲,具有多个核仁、浆内有颗粒,膜呈T细胞标记。 B细胞型CLL中数存活期3~4年(T细胞型CLL较短,仅8个月),终未期患者发生原淋巴细胞急变者非常罕见,仅0.6%,有些可能是继发性白血病(第2种肿瘤)。
急性白血病是怎么得的
人为什么会得白血病?白血病是怎么得的?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近年的研究表明,白血病的发病与下列因素有关:
(1)病毒因素
这是当前比较公认的病因。不过这里讲的病毒是指寄生于人体造血细胞内的核病毒或C型RNA肿瘤病毒,而不是人们常说的流行性感冒病毒或心肌炎病毒。由于正常人体内有控制这种C型RNA病毒的机制,故使它不能发病。如果人体的控制系统失调,这种肿瘤病毒在某些酶(逆转录酶)作用下,可使造血细胞变成白血病细胞,发生白血病。现在已经分离出这种病毒,并能够进行检测。
(2)放射因素
人们最早发现,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放射科医生在没有防护情况下),接受放射线治疗的非白血病患者如脊柱炎等,容易得白血病。日本原子弹爆炸幸存者中白血病发病率较其他城市人口为高,爆炸后5年最高。这是因为放射线使人的造血细胞发生恶性变化。
(3)化学因素
有些化学物质如苯类,有致癌或致白血病作用。近年来,受人们关注的是一种药物--乙双吗啉,治疗牛皮癣而发生急性白血病。
(4)遗传因素
有人进行白血病家族调查,发现单卵性双胎中如一人患白血病,另一人患白血病的机会较常人增加5倍,比双卵性双胎的发病率高12倍。这说明白血病与遗传有关,认为某些遗传物质——染色体发生了突变招致白血病。但决不能认为一个家庭出现了白血病患者,其他成员都要得这个病。 白血病病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输血
所有的化疗和放疗在杀灭白血病细胞的同时,正常骨髓造血功能也受到影响,造成骨髓衰竭,引起贫血、出血、感染。因此治疗白血病中输血治疗尤为重要。但输血治疗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副作用,甚至引起输血后肝炎的发生。因此在治疗中还是要严格掌握输血的指征。
首先,当病人血细胞比积(红细胞压积)小于25%,血红蛋白小于60克/升(6克/分升)时,应予输注红细胞悬液。有的病人虽然血红蛋白在60克/升以上,但是已经出现明显气促、心慌、头晕、耳鸣、面色苍白等贫血症状时,特别是老年体弱病人,也应该积极输血治疗。
第二,当病人的血小板计数低于20x109/升并出现明显出血表现时,应输注血小板悬液,如血小板计数在20x109/升(2万/微升)以上时出血现象不明显或无出血现象时,最好不输注血小板悬液,以防输注次数过多产生抗体,使以后在真正需要输注血小板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但是有些病人虽然血小板计数在20x109/升(2万/微升)以上,如果临床上存在明显活动性出血时,还是应该输注血小板悬液的。
第三,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病人常易并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和凝血因子异常,当病人有明显出血表现,实验室检查中有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纤维蛋白原下降、FDP和D-二聚体明显超过正常水平等指标,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诊断明确时,可予小剂量肝素治疗,同时输注血小板悬液或新鲜血浆,可使出血逐步控制。
第四,某些化疗药物如L-天冬酰胺酶的应用可使血中部分凝血因子缺乏而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当临床上有出血表现时可以补充相关的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全血、新鲜冰冻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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